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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于12月13——14日进行,请未报名的考生尽快到各报名点报名。联系电话:8882053。
报名办法: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兵团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注意:经与自治区会计考办协商,凡在兵团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兵团报名点报名,否则考试合格不予发放合格证书),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报名:
第一步:网上注册
⑴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⑵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逾期将无法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07年11月5—9日期间,携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
此次考试报名为考后审查,现场确认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初级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成绩全科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资格证书,其他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试管理机构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撤销其报考资格,取消其考试成绩,不颁发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师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需在规定的时间将确认合格的考生上报兵团考试中心。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合理设置若干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公布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须知、现场确认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积极为考生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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