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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企业申请自营出口权,需要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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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会计知识网 发布时间:2008-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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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分别实行经营资格核准制和自营进出口资格登记制。生产性企业登记标准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外贸流通企业的核准标准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并不受成立时间限制。 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应具备的条件 (一)生产企业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先到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到市商务局(你们现在的外经委)进行进出口权网上备案,接着可能到省商务厅领进出口权资格证书。然后再到海关备案,领取相应的一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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